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0005459 | 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28日 14:40 |
来 源: |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 发布机构: |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
内容概述: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汉中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负责汉中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工作。
(一)主要职责:
1. 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担所辖各县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各县区管理部经办业务范围给予授权;
9.接受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及社会监督;
10.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业务经办科、信息技术科六个职能科室;辖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11个县区管理部。全市总编制87名,临时聘用人员73人,合计160人。设领导职数4 职,其中主任1职,副主3职。
二、 工作任务
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应用”为主线,继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稳步支持个人住房消费;持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融合发展,依靠科技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服务,提升社会满意度;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运行;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三、主要业务目标
归集额同比增长2%,当年归集额达到21亿元;增值收益同比增长2%,达到1.23亿元;个贷率保持在75%-80%的合理区间;力争主要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扩面固基,支持住房消费。继续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重点面向“新市民”群体,积极开展扩面工作,力争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纳入制度覆盖面。立足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应贷尽贷、应提尽提,继续受理异地贷款业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刚需性购房和改善性购房等不同需求,灵活实施差别化贷款利率和差别化首付比例,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行为。
(二)锐意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融合发展,深度开发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与智慧城市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以及缴存单位做好协调、衔接,尽可能多的实现数据资源对接、共享交换。实施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建立“缴存单位业务以计算机终端办理为主,提取业务以移动终端办理为主,贷款业务以大厅办理为主、在线办理为辅”的服务格局,切实提升线上业务占比。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力争使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加强机构建设,竭力提供优质服务环境。
(三)强化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围绕住房公积金“缴、提、贷、查”业务类别,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做到“线上线下一个业务流程、一个政策口径、一个审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认真排查风险点,将风险防控全流程嵌入业务办理之中。建立常态化的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实现内审稽核全覆盖,以内审促规范;建立健全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坚决杜绝操作风险。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提高管理透明度。
(四)科学管理,提高增值收益。加强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科学调度。根据资金需求和流动性状况,继续实行资金年度统筹安排、月度计划调拨、每周适当调节的制度;强化财务指标监控和分析,强化收入与支出、费用与成本的核算和审核机制,在确保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资金,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五)防范风险,有效管控逾期。秉持“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处置”的原则,构筑信贷风险“防火墙”。经常性地对存量贷款进行筛选排查,第一时间发现、摸清逾期贷款的原由,多措并举、因人施策,及时妥善地处置逾期贷款。强化个人信用建设,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赖债户”、“难缠户”除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告以外,借助法律手段依法进行清收,做到清收一户、震慑一片,坚决将逾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六)履职尽责,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业务熟、作风优”的干部队伍。
五、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4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万元,固定资产2335万元,在建工程305万元。
六、2019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548万元。
(二)支出预算功能分类说明:人员经费支出1123万元 ,主要用于系统内在编人员工资、考核奖励金、车补、降温取暖费发放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157万元(9600元/人.年核定);项目支出548万元,主要包含:聘用人员工资200万元,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及业务例会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对账单邮寄30万元,政策宣传费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用85万元,住房公积金专用线路租赁费50万元,征信系统查询机购置及安装120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修、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15万元,主要为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各类业务例会、主任办公会议,培训费15万元,主要为系统内业务知识培训、党务知识培训、政务礼仪及沟通培训,预计共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