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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6107000048/2025-000056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14:49
来       源: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机构: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概述:

附件1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汉中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用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中心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监督检查科、业务经办科、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下辖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11个县区管理部。

(三)2023年工作成效

2023年度完成归集28.59亿元,占目标任务23.86亿元的   119.82%,同比增加6.68%;完成支取20.99亿元,占目标任务14.38亿元的145.97%,同比增加35.07%,其中租房提取3863.92万元,占目标任务868.8万元的444.74%,同比增长433.76%;发放贷款4080笔、15.64亿元,同比增加23.54%;实现增值收益1.625亿元,占目标任务1.15亿元的141.3%,同比增长13.29%;目前离柜率92.35%,超过目标任务9.35个百分点;逾期率0.096‰,远远低于国家控制线0.3‰。

1.强化政策保障,支持住房消费。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万元,达到80万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配贷系数,取消原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合计小于2万元的额度限制,将公积金个贷倍数由15调高至20,极大增加了可贷额度。优化了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我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办理时限从三年放宽至五年;支持缴存职工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本人及配偶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简化办理要件,取消原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所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两项证明材料,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公积金总额由原1万元提高至1.5万元。在此前已形成的“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联合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汉中中心支行和汉中市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政策,自该业务开展以来,共计发放“商转公”贷款963笔,2.95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发放量的18%,每笔“商转公”贷款能为缴存职工减少利息支出5万-20万元,极大减轻了缴存职工还款压力,使缴存职工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好评。扩面增量同步推进,11月,联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西安市后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点)上进行了公布。该举措以合同的方式对依法缴存公积金明确单位和职工的缴存责任和义务,增强对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约束性,有效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

2.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形成了“分险设防、分岗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风险防控模式,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重点业务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干部职工规范操作、廉洁服务。审计问题整改。制定《2023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检查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采用电子稽核工具与人工查阅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环节和政策执行中风险隐患及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数据治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查,严格规范业务办理,强化服务质量,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苗头阶段。规范合作楼盘准入。制定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管理的通知》,实行梯级审批,进一步规范贷款楼盘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积极配合市防范化解房地产烂尾风险工作办公室引导受托银行做好“保交楼”配套融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率督促各县区管理部及时消化挂账、清理在途资金,委托银行及时传递票据,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为全市4597家缴存单位201267名缴存职工(含封存账户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5634万元,同比增长9.36%,人均结息777元,人均增加74元。向市财政上缴2022年廉租房补充资金10961万元,同比增长25.45%,累计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062万元,极大减轻了市级财政支出方面的压力,为本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做出了贡献。为弥补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降息及活期存款连续降息造成的利息损失,分别与6家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协定存款协议》,有效提高资金收益率。强化管理防范风险。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强化督促,采取公积金单位暂存款“”通报制度,有效措施逐步解决住房公积金“单位暂存款”长期挂账矛盾突出的问题,及时登记个人公积金明细账,住房公积金“单位暂存款”科目余额同比下降33.92%,确保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同时,根据我中心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和调拨管理制度(试行)》,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4.强化惠民担当,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涉企退费政策。有序办理个贷保证金、诉讼费及律师服务费、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和二手房评估费退付工作。全年已退付个贷保证金107笔203.43万元、利息1.03万元,支付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34.58万元,抵押登记费退费2310笔18.53万元,二手房贷款房产评估84笔5.72万元。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按照2023年汉中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经3月21日管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交通银行汉中分行、兴业银行汉中分行、西安银行汉中分行、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准入住房公积金业务,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打造住房公积金行业营商“暖环境”。民生实事落实落细。在全市12个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专柜,通过两地联办、全程网办、亮码可办三种方式,实现11项异地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截至当前,“跨省通办”专柜办理异地购房提取300余笔,提取金额3000万元以上,开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提前退休提取、正常退休提取457笔,受理线下咨询、帮助职工网上办理600余笔。

5.化系统建设,助力服务体验。组织实施核心业务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等保测评,达到公安部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标准,并积极筹划硬件系统“上云”,打造安全、稳定、高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及数据存储环境。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承办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陕南片区现场指导会议,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工作,通过翻阅纸质档案,运用公安、养老、医保等部门大数据协查,整改历史遗留问题数据69346条,数据存疑率从43%降到10%以内。拓展网厅使用范围,持续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新增140家单位网厅用户,让单位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开户等业务,促进全民营商环境改善的同时,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科技含量。

6.推进实事办实,提升服务形象。持续在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四零承诺服务”“绿色通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精准便民服务制度。本年度成功获评全市“最佳政务服务大厅”称号。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业务,在实现8项原有“跨省通办”业务的基础上,新增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以及注销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3项业务,该11项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及采用“顺位抵押”方式开展“商转公”业务被列为“汉中市政府2023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创建全省最美“爱心驿站”,为广大户外劳动者群体提供了越来越多可感可知、可触可得的暖心“大服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市本级25人、县区管理部62人;实有在编人员82人,其中市本级22人、县区管理部60人。劳务派遣员工7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2432.3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6.04万元,下降9.52%;支出总计减少256.04万元,下降9.52%。主要是人员经费收支减少。减少原因为:2022年补发全系统在编人员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全系统在编人员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基础绩效奖;实施三个县区管理部业务大厅改造项目;支付2021年及2022年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费用(追加);追加聘用人员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9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1.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49万元,占94.4%;项目支出117.08万元,占5.6%;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2091.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7.36万元,下降10.96%;支出总计减少257.36万元,下降10.96%。主要减少原因为:2022年补发全系统在编人员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全系统在编人员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基础绩效奖;实施三个县区管理部业务大厅改造项目;支付2021年及2022年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费用(追加);追加聘用人员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01万元,支出决算209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7.36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全系统在编人员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全系统在编人员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基础绩效奖;实施三个县区管理部业务大厅改造项目;支付2021年及2022年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费用(追加);追加聘用人员费用。


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培训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21.85万元,支出决算2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1874.15万元,支出决算206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3.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7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公开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公开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开支。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5.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4.2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严格控制培训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提倡线上培训,节约培训费。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部分必要性会议恢复线下,经济复苏过程中,针对公积金调控会议略增。同时,出台了一大批惠民政策需会议讨论决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6.6万元,支出决算7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1%。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7.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3台。

2023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良好,为本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本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公设备购置1个一级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涉及预算资金3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1,全年预算数1901万元,执行数209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2%。本年度本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我单位人员经费据理按时发放,公用经费支出本着按需采买,杜绝浪费的原则进行采购。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完成情况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任务1

保障全系统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及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完成

1204.4

1204.4

1233.18

1233.18

100%

任务2

单位日常开展工作所需公用经费

完成

666.6

666.6

741.31

741.31

100%

任务3

保障公积金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完成

30

30

117.08

117.08

100%

金额合计

1901

1901

2091.57

2091.57

10

1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年初设定)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全系统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目标2: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用经费

目标3:保障公积金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目标4: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及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水平,改善住房公积金服务环境,提升公积金信息化水平,保障正常业务运转,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系统职工工资及津补贴按时发放,各项社保及时足额缴纳;从业人员业务素能明显提升,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实现一厅式办公,服务环境明显改善,公积金信息化水平飞速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业务用房改造面积

2242.3平方米

2242.3平方米

购置办公家具

≥10件

10件

购置办公设备

≥65台

67台

召开公积金管委会及业务例会

≥60次

66次

质量指标

服务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完成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1901万

2091.57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社会影响力

有所提高

显著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优质办事环境

有效优化

有效优化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市公积金运行规范化

持续提升

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缴存单位和缴存个人满意度

≥95%

99.9%

总分

100

91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公设备购置一级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见下: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1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390.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办公一体化,更新购置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一年度“房屋建筑物构建”指标结余43.56万元,“设备购置”指标结余43.52万元,主要用于县区管理部进一步改造业务用房及购置办公设备。下一步改进措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各部门办公设备的统一采购和管理,加大调剂调配,节约成本,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

市级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设备购置

主管部门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

117.08

10

390.27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年初设定)

实际完成情况

促进办公一体化,更新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办公一体化,更新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购置办公设备

≥20台

67台

购置办公家具

≥10件

10件

实施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改造

宁强县、城固、洋县、留坝县管理部

完成4个县区管理部

上年度结余资金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购置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完成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30万元

117.08

其中87.08万元为上年度资金结余指标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公积金业务工作效率

有效提升

完成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规范化

持续提升

完成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5%

99.9%

总分

100

93

(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主管专项资金。

(五)部门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重点评价项目。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项之间,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数字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尾差。

2.决算公开表格中部分数据约值万元时显示为零,实际不为零。

3.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决算数据反映1个预算单位的数据汇总情况,无代管单位收支情况。

4.无预算单位变化调整。与年初预算单位相比变化情况说明、涉及机构改革变化情况说明。

5.本部门所属单位只有部门本级,部门本级不再按单位重复公开。

6.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联系电话:(李俐)0916-2708955。如电话号码发生变更,请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另行获取,本文不再更新。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公用经费: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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