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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6107000048/2025-000149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15:36
来       源: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机构: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概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三、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汉中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用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中心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监督检查科、业务经办科、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下辖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11个县区管理部。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指标

2025年计划完成归集24.58亿元,完成支取14.67亿元,发放贷款10亿元以上。逾期率低于0.3‰,离柜率达到省下达指标,实现增值收益1.19亿元。

(二)重点任务

实施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一是扩大制度覆盖面,持续提升缴存率,认真落实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和受益面,增强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应缴尽缴,愿缴能缴”,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到普惠性住房政策保障。二是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兼顾“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符合政策、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个贷率。三是以数字化建设项目为契机,部门间数据共享为基础,强化数据治理,打造集行政管理、业务运行、对外服务于一体的“数字+智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提高离柜率;四是支持住房消费,优化调整使用政策,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要件,制定“因人因房”精准化提取政策,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努力实现“多渠道、随时办、零材料、自动核、秒到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五是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要素整合、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一表采集、部门联办”,线下“只进一门、限时办结”,让群众感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高效便捷。六是强化监督,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降低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七是科学统筹谋划,确保资金安全增值,完成各年度增值收益任务;八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答疑解惑,主动回复群众投诉举报,形成发现问题、摸排原因、纠正问题、反馈结果的工作闭环,将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当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事业编制87人;实有80人,其中事业8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7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当年预算收入232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232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23.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本单位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32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二)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3.88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2210302)232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结清,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三)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3.8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2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7.34万元,原因是职级公务员五年考核、正常升档,工资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84.73万元,较上年减少2.8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9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15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支付,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3.8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22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7.34万元,原因是职级公务员五年考核、正常升档,工资变动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84.73万元,较上年减少2.8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3.9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15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原因是佛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尾款已支付,2025年预算不再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上年及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经费支出上年及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压减会议费支出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减培训费支出

会议费培训费明细

⠂ 单位:万元

序号

会议/培训名称

时间

人数

金额

备注

1

202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中下旬

40人

0.3

2

2025年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2025年4月中旬

80人

0.4

3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暨年度表彰大会

2025年7月1日

68人

0.3

4

公积金业务培训

2025年5月

60

0.5

5

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操作培训

2025年7月

80人

0.6

6

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会

2025年10月

50人

0.4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当年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77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734.93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十三、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5.3万元,较上年减少93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人员标准核定,原“委托业务费、公积金数字化专项建设费用及线路租用服务费”预算科目列支在专项业务经费中。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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