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0005446 | 发布时间: | 2019年03月25日 14:14 |
来 源: |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 发布机构: |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汉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年度报告》、《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业务指标计划》、《关于解决垫缴略钢公司、略钢厂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汉中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直属事业单位,设6个科,11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41人,其中,在编87人,非在编54人。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1 |
寇荣峰 |
党组书记主任 |
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联系汉台区、镇巴县管理部 |
2 |
王汉平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工会、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联系勉县、宁强县、略阳县管理部。 |
3 |
曾正纪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分管业务经办科、监督检查科;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南郑区、洋县、佛坪县管理部。 |
4 |
冉芝阑 |
总会计师 |
分管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负责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联系西乡县、城固县、留坝县管理部。 |
市中心和管理部办公时间及电话:
序号 |
网点 名称 |
地点 |
营业时间 |
咨询电话 |
1 |
市本级 |
汉台区兴汉路31号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归集支取8165533 |
个人住房贷款 8165228 |
||||
2 |
汉台区 |
汉台区东大街55号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2520245 |
3 |
南郑区 |
南郑区汉山镇二南路10号财政综合大楼一楼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5514950 |
4 |
城固县 |
城固县西环路中段(县医院对面)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7210278 |
5 |
洋 县 |
洋县长乐街东段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8636566 |
6 |
西乡县 |
西乡县鹿龄路广电大楼三楼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2877975 |
7 |
勉 县 |
勉县108国道县人大对面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3211966 |
8 |
宁强县 |
宁强县羌州北路档案局北侧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4221162 |
9 |
略阳县 |
略阳县电厂路 中段财政局院内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4823755 |
10 |
镇巴县 |
镇巴县县城新街北门社区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6733636 |
11 |
留坝县 |
留坝县南环路41号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3922269 |
12 |
佛坪县 |
佛坪县新街16号 |
每周一—周五 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
8915691 |
注:夏季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点—12点 下午:15点—18点
中心网站: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
(网址:http://zfgjj.hanzhong.gov.cn)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业务公告、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等,服务热线12329。
微信公众号:hzzfgjjzx。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22家,实缴单位3603家,净增单位111家;新开户职工12926人,实缴职工17.27万人,净增职工1.07万人;当年缴存额20.58亿元,同比增长1.13%。2018年末,缴存总额149.31亿元,同比增长15.99%;缴存余额66.24亿元,同比增长18.3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0.31亿元,同比减少27.85%;占当年缴存额的50.10%,比上年减少20.1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83.07亿元,同比增长14.1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15.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8%、5.09%。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58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0万笔84.30亿元,贷款余额55.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8%、23.25%、17.4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47%,比上年减少0.6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5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3亿元。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37亿元。其中,活期3.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00亿元,1年以上定期2.3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92%,比上年减少1.6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2253.45万元,同比下降4.33%。存款利息4621.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7631.4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0242.53万元,同比下降2.2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629.6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82万元,其他30.8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2010.92万元,同比下降6.07%。增值收益率1.97%,比上年减少0.4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08.5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02.38万元。
2018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38.85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401.9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565.5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2047万元,同比下降17.09%。其中,人员经费1079万元,公用经费800万元,专项经费16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20.00万元,逾期率0.9‰。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508.5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601.9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9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88%。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5%提取。2018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0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26.67%,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全市没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18%、6.60%和1.1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41%,国有企业占4.47%,城镇集体企业占0.47%,外商投资企业占0.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2%,其他占4.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43%,国有企业占14.46%,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0%,其他占3.22%;中、低收入占94.32%,高收入占5.6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56%,国有企业占13.65%,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5%,其他占12.49%;中、低收入占98.09%,高收入占1.91%。
(二)提取业务:2018年,35708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3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7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62%,租赁住房占1.83%,其他占7.7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2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3.3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06%,高收入占7.9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6.2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1.89%,比上年减少1.3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6305.1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77%,90-144(含)平方米占77.49%,144平方米以上占14.74%。购买新房83.7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16%),购买二手房占11.8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8%,其他占1.0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8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1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22%,30岁-40岁(含)占33.01%,40岁-50岁(含)占23.80%,50岁以上占7.97%;首次申请贷款95.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84%;中、低收入占90.14%,高收入占9.86%。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930笔27516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822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678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1.8亿元,建筑面积20.03万平方米,可解决193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2.20%,比上年减少10.0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未进行机构及职能调整,市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1个县区管理部。
贷款业务从2018年9月起,实行委托银行放款,贷款回收实行自主核算。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无变化,分别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汉中办事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引》执行,政策无变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引》执行,取消住房消费类直系亲属相互提取政策。具体分为住房消费提取、销户提取、特殊情况提取三大类。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引》执行,自贷款申请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2018年度无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1-5年(含)2.75%、5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8年,中心不断加强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互联网+公积金”的应用和发展。一是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官微公众号、网上政务大厅、手机APP、12329热线、12329短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和自助服务终端等8个服务渠道为核心、各合作银行服务为补充的服务体系,有6项业务已经实现在线办理。中心作为全国首批上线单位,成功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二是加大力度,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基本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增长空间非常狭小的情况下,我们将扩面重点放在“新市民”群体上,全年共新增缴存人员12926名;当年共归集20.58亿元,同比增长1.13%;累计归集149.31亿元,同比增长15.99%。去年,我中心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先后被《中国建设报》、《陕西建设》以及《汉中日报》等媒体刊登,并获得省级部门表彰2项、市级表彰6项、市级部门表彰6项。三是科学调度,力求资金收益最大化。在业务量持续攀升、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对全市的资金统一调度,调余补缺,妥善处理好业务需求与银行存款的关系,做到了应贷尽贷、应提尽提,实现增值收益1.2亿元、上缴市财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838.85万元。四是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公积金增值服务。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充分挖掘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内在价值,让公积金缴存群体通过手机银行就能办理无抵押商业消费贷款。五是加强行政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中心及11个县区管理部全部实现“一厅式”办公,2个公积金服务大厅接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公积金风险防控法律知识、公文写作、个贷、提取业务政策、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服务礼仪培训班。同时,结合实际情况,11月通过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了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区管理部和业务科室,解决了市、县(区)服务窗口因业务量大、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8年,中心在去年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顺利通过部省验收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建成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12329公积金热线呼叫中心等基础业务平台;完成了公积金核心数据异地灾备项目和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整改和备案工作,进一步强化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运维保障机制;成功接入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和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简化公积金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制定和完善40余项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制度文件和应急预案;全面实行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实用的住房公积金数据体系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资源的组织利用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我中心所获荣誉包括:省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省级“五一巾帼标兵岗”、市级 “市直机关文明科室和文明窗口”、市级“三八红旗集体”、 市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城市综合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最佳效果军令状承诺书作战图”、“汉中市十大创新服务举措”、市级“平安单位”(镇巴县、洋县管理部)、市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宁强管理部)、市级“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市级“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市政府表彰的“略钢改制工作先进个人”等。
(六)当年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本年度对违规提取、贷款的10人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对逾期6期以上的83户借款人进行了法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笔。
(七)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