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4-/2021000179 | 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25日 14:22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内容概述: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规范管理
中心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及实施办法,及时报送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以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为基础,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集中解决职工关注的难题,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努力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牢、抓实。
(二)依托制度,重点公开
为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信息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主动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业务指南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心网站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机构概况信息5条,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领导成员、业务办理电话及组织机构;主动公开政策法规信息39条,其中2020年度发布6条;主动公开业务指南信息13条,包括归集、提取、贷款等事项办理,其中2020年度发布5条;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07条,其中2020年度发布173条;主动公开合作楼盘信息221条,其中2020年度有45个开发商的155个楼盘获得办理贷款的准入资格。
(三)创新形式,提升服务质量
随着住房公积金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心不断加大对公积金政策宣传和数据公开力度,使整个公积金系统在阳光下有序运转。为方便信息公开,中心不断进行探索,拓展业务渠道和新平台,例如:借助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多种服务方式,为公众咨询和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
1.加强网站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通过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将公积金年度报告、公积金运营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等信息主动、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强网站互动交流的政民信箱服务,做到有信必回,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除中心网站外,还开通了客服热线12329,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疑难解答;
3.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全新的公积金专用一体化高拍仪、多功能集成键盘和数字手写签名板,除正常的拍摄外,内嵌了身份证扫描、银行卡读取和人脸识别、指纹录入等功能,柜台人员办理业务时,可直接读取信息,提高业务办理速度和准确性;
4.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中心采购多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不仅为职工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更防范了贷款风险,真正实现了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5.为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能力,中心编订了《政策汇编》,并组织业务员进行政策学习,提升窗口服务的质量;
6.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公开职能, 中心多次在汉中日报上发布公积金运行数据,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多种查询互动方式和新政策的解读等内容,为群众提供了解途径,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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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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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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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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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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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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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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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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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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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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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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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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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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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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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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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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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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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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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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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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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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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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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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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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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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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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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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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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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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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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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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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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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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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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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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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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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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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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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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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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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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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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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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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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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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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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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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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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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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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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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职工的广泛认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实用性稍显不足;网站栏目的建设还需要优化;对此,中心会高度重视,积极调整对策。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职工的问题或重大决策,应当及时公开;通过这几项举措,推动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到管理透明,服务高效,民主监督,廉洁高效,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系列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及情况落实,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复杂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也可在相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信息公开的推进及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