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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14:41
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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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21〕55号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长庆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重大民生工程,做好城镇人口和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对于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科学谋划,切实明晰工作目标
一是明确管理服务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住建工作和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陕政发〔2021〕1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线,以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个贷率和离柜率、降低逾期率,扩大缴存覆盖面,实施“互联网+公积金”,提升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紧盯个贷率等年度任务。对标对表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2021年全省个贷发放额359亿元,个贷率达到81.6%,归集住房公积金609亿元,实际缴存职工达430万人,支取住房公积金360亿元等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是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按照部省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管理中心也要编制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对“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本地区“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发展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如期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落实工作推进机制。2021年,省厅将严格落实“月统计、季通报、半年交流、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月统计报表经汇总分析报厅领导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季度分析报告报省政府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并通报各地抄送市政府;半年交流推进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年终实施年度考核和年度工作报告披露制度。
二是实施重大事项备案制度。今年起,各地要严格执行决策事项、大额资金调动、银行账户开立、年度审计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备案管理。省上将通过列席会议、定期检查、函询约谈、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电子稽查、监管平台预警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
三是推行第三方审计制度。从2021年开始,省上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第三方审计,每年审计3-5个中心,从制度建设、行业运行、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五个方面进行审计,开展工作绩效评价,省厅据此出具独立的监督检查意见书,指导各地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同时跟踪开展上一年度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
四是大力推进线上监管。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在线对各管理中心业务办理、资金流动、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等实时监管,同时拓展场景运用监控功能,各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均应从不同角度安装两个以上监控摄像装置,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国产密码运用和落实等保三级工作,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电子稽查工作,全面梳理核查风险疑点,加快清理历史问题数据,筛查业务明细数据,切实降低风险隐患。
三、多措并举、推进扩面,扩大政策受益范围
一是深入推进缴存扩面工作。今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30周年,各地要组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政策影响力和吸引力,提高群众知晓度,持续推进以非公单位、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等为重点,提高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缴存比例。
二是抓好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各管理中心要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等部门,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切入点,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努力将更多新开办企业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覆盖范围。
三是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由面向用人单位转向既面向单位又面向灵活就业的个人,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使用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扩大制度受益覆盖面,实现各类就业群体全覆盖。
四是积极支持引进人才政策。各管理中心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人才政策,支持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政策的各类人群申请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吸引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省外人才到陕西创业发展,为陕西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拓宽政策、发挥效益,提升资金使用水平
一是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各管理中心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因城施策,强化贷款业务分析,动态调整贷款政策,探索拓宽贷款品种,适时调整贷款额度,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贷款,积极开展组合贷款等业务,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争取支持租赁住房试点。按照住建部对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主动筹划,申报试点城市要制定试点方案,精准试点项目,以不影响缴存人正常提取和贷款需求为基本前提,合理确定试点规模,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和自主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个贷率偏低的管理中心要加强与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房产预(销)售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楼盘信息,增强个贷自主营销能力。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和个贷市场占有率。
四是探索拓宽贷款资金渠道。针对区域资金缴存使用不平衡的情况,探索建立全省资金调剂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余缺互补。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探索打通资产证券化融资渠道。
五、加快建设、丰富渠道,助力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横向共享。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跨区域互信互认,实现省内各管理中心横向之间“数据互通、业务互助、信用互认”,实现省内异地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安全可控。开展历史数据核查,杜绝“一人多户”。按期完成5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二是加快推进跨行业数据共享。加快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银行、社保、税务等部门对接,通过跨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实时进行数据核验,协同推进优化服务,有效治理“骗提骗贷”,提高公积金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水平和线上服务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档案电子化。各管理中心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档案数字化工作,通过对存量档案的数字化,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逐步实现我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无纸化和档案应用智能化。
四是持续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公积金”工程,各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办理渠道,实现各渠道信息共享,完成实时数据分析。加快推进“12329”短信、热线服务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双号并行,安排专家坐席高效服务。
六、强化督查、规范操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地按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从银行账户设置、缴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设置、业务标准、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化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省厅将开展核查和重点问题跟踪问效,对于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通报各市政府。
二是建立舆情反映问题台账。对于反映到省厅的舆情和问题,一律下发督办单,对于办理不及时和工作不到位的将实施约谈,对反映问题较多的中心实施通报。各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把解决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是进一步规范担保方式。各管理中心要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主体责任,完善贷款担保方式,重点推行住房抵押方式。限期整改省市场监管局反馈的向企业收取押金、保证金,转嫁房屋抵押价值评估费等违规问题。切实处理好历史担保模式下各类后续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加大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各地要贯彻2021年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加大对从业人员政治思想、政策规定、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和党风廉政培训教育,实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剖析根源危害,推动源头治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七、加强宣传、规范服务,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一是制定出台服务管理标准。出台《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全面规范线上信息化服务和线下窗口服务流程、制度、质量、仪容和言谈举止。推进“一张网”、“一站式”便捷服务模式,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品牌,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宣传。省厅以“全省住房公积金”专栏为政策宣传的主要窗口和平台,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各管理中心要抢抓2021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30周年机遇,开展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成就展示等活动。同时,大力宣传岗位标兵,营造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目标的你追我赶、争相贡献服务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政策落地,提升群众满意度。
八、党建引领、强根固基,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从党的百年光辉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促使住房公积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执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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