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级及本市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锚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要求,以“去库存、优结构”充分释放资金效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有效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预期稳定。
新年伊始,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项优化举措,为住房消费市场注入强劲动力。新政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旨在破解职工购房提取、贷款等环节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普惠性。
政策改革聚焦四大核心领域:一是取消购房提取年限限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原购房时间约束,提取总额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为限且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二是放宽担保人提取限制,担保期内担保人可提取账户中超出担保责任额度的资金,留存金额不低于应承担担保额;三是扩展“代际互助”适用范围,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优先)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且累计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四是调整异地贷款次数,异地缴存职工在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最多可申请两次本地公积金贷款,与本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政策调整精准契合了缴存职工需求,既为刚性购房群体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让已购房者也能享受公积金提取福利,也为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同时保障异地购房贷款权益,助力人才流动。各项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优化公积金资源配置,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民生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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