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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公告
2026-08-24 12:48
来源: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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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执法、司法服务有效衔接,前置化解矛盾隐患,助力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经2026年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设立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拟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注重专业能力、职业操守、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群众工作方法。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未曾因违反职业规范受到任何处罚或行业惩戒的;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陕西省司法部门发放的人民调解员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级以上;持有律师执业证。满足四项条件其中之一的;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各类法律文书起草、修订、合规审查,熟练自主处理法务文稿工作;

 4.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岁,有从事法律工作或调解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5.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任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8月22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东路259号(天泽人力)。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单页打印,所有信息填写完整、贴照片、应聘人员手写签名)、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上述所有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现场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予以留存。

 5.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且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如果在任一选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及地点

说明

笔试(法律基础知识、公积金政策、调解实务、综合及文字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东路259号(天泽人力)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汉中天泽人力”微信公众号查看。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注: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如错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三)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天泽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2.进入该环节人员需到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考察重点核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履历及征信情况,考察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4.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将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任人员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名单在“汉中天泽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聘任及解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聘任的调解员颁发《调解员聘书》,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每届三年。聘任期间,人民调解员应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员严重违反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权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选聘的专职调解员薪酬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规定执行。专职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业务上接受汉中市司法局的指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信息虚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需保证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咨询电话:0916-2115099(工作日)
附件: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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